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2027年度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 2026-09-08 点击数量:65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应急管理部和中国地震局关于防灾减灾救灾、援疆、援藏等工作部署,促进地震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及学术交流,创造良好的科学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吸引国内外优秀学者,促进新兴和交叉学科的形成与发展,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设立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热忱欢迎和邀请各有关领域的国内外学者、科研人员来实验室进行客座研究,共同推动我国地震工程科学领域的研究与发展。
根据《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工震发〔2022〕42号),现组织2027年度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有关要求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科学回答习近平总书记“大震之问”,紧密围绕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国家地震科技创新工程“韧性城乡”科学计划、地震安全韧性城市建设、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规划、地震灾害风险防治、地震应急等关键科学问题与技术问题,资助具有较高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重点支持方向包括:
1.地震作用、地震破坏与成灾机理
2.地震动参数区划与地震灾害风险区划
3.地震预警关键技术提升与地震紧急处置
4.城市与重大基础设施抗震韧性能力提升技术研究
5.地震灾害情景构建和灾情快速研判
6.人工智能防震减灾技术研究
7.地震灾害风险防治规划相关研究
8.中国地震科学实验场二期、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二期预研
9.破坏性地震科学考察
二、项目设置
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执行期不超过2年。
三、申请要求
1.申请者为具备博士学位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限所外人员。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由本专业两名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
2.下列人员不得作为申请项目的负责人提出申请,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
——已离退休的科研人员
——申请单位的兼职科研人员
3.项目组成员至少有1名我所在职科研人员,且需为项目第一参与人全过程参与项目立项申请、组织实施、绩效评价等,在科研业绩考核时予以一定奖励支持,每年度每位在职科研人员可参与不超过3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请。
4.优先支持使用我所实验室开展研究的项目。
5.本项目面向“省局出题、研究所答题”行业需求,优先资助由地震系统内单位作为申请主体、能够有效推动局所合作、促进我所科技成果转化的项目。此类项目实行单独分类评审。
6.优先资助申请者与我所研究人员有长期合作基础的项目。
7.优先支持前期未获得我所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支持的科研院所和高校的科技人员。
8.至少发表1篇SCI检索高水平期刊论文,以本项目为第一资助项目且以我所和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在列入(含曾列入)中科院国际期刊预警名单以及MDPI、Hindawi、Frontiers三家出版商的期刊的论文不计入考核指标。
9.研究论文标注要求:“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助项目(编号:2027D**)”,英文标注为:“Scientific Research Fund of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Mechanics, China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Grant No. 2027D**)”。
10.研究论文单位署名要求:“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地震工程与工程振动重点实验室;地震灾害防治应急管理部重点实验室”。英文署名为:“Key Laboratory of Earthquake Engineering and Engineering Vibration, Institute of Engineering Mechanics, China Earthquake Administration; Key Laboratory of Earthquake Disaster Mitigation, Ministry of Emergency Management”。
11.经费预算编制严格按照《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要求,不支持设备购置。
12.申请者需在规定日期内提交纸质申请书(附件2)一式3份(1份原件签字并加盖一级单位公章,2份复印件),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iangmukfb@iem.ac.cn。
四、受理时间
自本指南公布之日起,开始接受项目申请,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项目管理
科技发展部将组织专家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同行函审、预算审核和答辩评审,答辩形式和时间另行通知,项目评审结果将对外公布。
六、其他
1.本指南未尽事项及解释由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科技发展部负责。
2.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赵建峰,0451-86652609,15846560747
E-mail:xiangmukfb@iem.ac.cn
网址:www.iem.ac.cn
3.申请材料寄送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29号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245办公室(邮编:150080)
附件1.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2. 申请书模板
中国地震局工程力学研究所
2026年9月8日